国家公务员考试成绩计算方式根据职位分类而定,一般职位和要参加专业科目考试职位的成绩计算方式是有区别的,考生要注意这一点,下面是国考成绩具体计算方式供考生参考。
一般职位(考生只需参加公共科目考试)
面试人选名单确定方法:
根据《招考简章》中规定的面试人选的比例,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,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名单
综合成绩计算方法:
(行测+申论)/2*50%+面试*50%)
因为行测和申论的总分是200分而成绩计算是百分制,所以要除以2
特殊职位(考生除参加公共科目考试外,还需参加专业科目考试)
面试人选名单确定方法:
8个非通用语职位: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外语水平考试成绩1:1的比例进行合成后排序;
银监会、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: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1:1的比例进行合成后排序;
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:行政职业能力测验、申论、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%、30%、30%的比例进行合成后排序。
综合成绩计算方法:
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,面试成绩各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共占50%,公共科目笔试、面试、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。
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%,具体各职业算法详见下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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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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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合成绩计算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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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央党群机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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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统计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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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合成绩计算: 综合成绩=(笔试总成绩÷2)×50% + 面试成绩×5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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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技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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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职位综合成绩=(笔试总成绩÷2)×50%+面试成绩×35%+专业能力测试成绩×1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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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务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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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合成绩计算方式: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%,面试成绩占40%,外语口试成绩占1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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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计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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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合成绩=笔试总成绩÷2×50%+面试成绩×40%+专业测试成绩×1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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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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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合成绩=(笔试总成绩÷2)×50% +面试成绩×50%业能力测试成绩×1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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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央国家行政机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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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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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合成绩=笔试总成绩÷2×50%+面试成绩×35%+专业测试成绩×1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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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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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合成绩=(笔试总成绩÷2)×50%+面试成绩×5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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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能源局机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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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合成绩=(笔试总成绩÷2)×50%+面试成绩×35%+专业能力测试成绩×1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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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能源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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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合成绩=(笔试总成绩÷2)×50%+面试成绩×35%+专业能力测试成绩×1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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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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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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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合成绩(无专业能力测试) =(笔试总成绩÷2)×50% + 面试成绩×50%,即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与面试成绩各占50%。综合成绩(有专业能力测试) =笔试总成绩×50% + 面试成绩×35%+专业能力测试成绩×1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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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建中央机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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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合成绩计算: 综合成绩(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) =(笔试总成绩÷2)×50% + 面试成绩×5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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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政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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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,综合成绩 =(笔试总成绩÷2)×50% + 面试成绩×50%;有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,综合成绩=(笔试总成绩÷2)×50% + 面试成绩×35% + 专业能力测试成绩×1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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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全国总工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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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合成绩(无专业能力测试)=(笔试总成绩÷2)×50%+面试成绩×50%;综合成绩(有专业能力测试)=(笔试总成绩÷2)×50%+面试成绩×35%+专业能力测试成绩×1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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