报名时间:2023年7月10日至7月12日
为扎实推进人才强市战略,深入实施“名校入鹤计划”,强化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源头储备,根据国务院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和《鹤壁市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》(鹤组文〔2015〕81号),拟通过事业单位“绿色通道”引进河南省定向招录省选调生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,现公告如下:
一、人选范围
河南省2023年定向招录省选调生中报考我市志愿,经过笔试、面试且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未录用人员。
人选应为“双一流”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(不含招生分数低于本校统一录取分数线的其他校区,或分校、网络学院、独立学院以及委托培养、定向培养的毕业生)。最新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100名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。
二、引进程序
1. 报名
符合条件的人员于2023年7月10日至7月12日,本人持身份证、毕业证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表(见附件)到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(市委市政府第一综合楼504房间)报名。
2. 岗位
市直事业单位九级职员。
3. 资格审查及确定考核对象
市委组织部(市委人才办)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,从符合条件人员中研究确定直接考核对象。
4. 考核
由市委组织部(市委人才办)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市直事业单位中进行岗位推荐,按照“人岗相适”原则,组织用人单位与应聘人选进行面谈,采取面谈考核的方式,从综合分析、沟通表达、应变能力、求职动机和专业素养等方面,综合评价考生能力素质与岗位需求的匹配度。
5. 确定人选
市委组织部(市委人才办)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核情况,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及任用建议,提交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。
6. 公示
拟聘用人员确定后,在招聘信息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。
7. 聘用及任职
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任职手续,试用期一年。
通过“绿色通道”引进人才使用省定向类选调生笔试、面试、体检、考察结果,不再进行笔试、面试、体检、考察程序。
三、相关待遇
通过“绿色通道”引进人才,可使用人才编制,可不受单位岗位设置限制办理岗位聘任;初次聘用不实行见习期,试用期间薪级工资按照转正定级的标准执行。
四、政策咨询
鹤壁市委组织部、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相关政策解释。
咨询电话:0392—3316799
附件:鹤壁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2023年河南省定向招录省选调生人选报名表.doc
中共鹤壁市委组织部
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3年7月7日